问题 | 不成立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异议成立的条件: 1、在法定期间提出; 2、债务人的异议必须针对债务关系本身; 3、异议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一、法院执行支付令流程 支付令案件的主要程序: 1.债权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2.如果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法院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权人申请不成立的,法院作出裁定予以驳回; 3.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二、被强制执行了应该怎么办 被强制执行了,没有异议的要按照程序配合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去维权 客户欠钱不还,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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