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都需要提供什么 |
释义 | 一、感情不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法院认定感情不和的情况有很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同的证据。 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证人证言、验伤报告、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法院视为夫妻感情不和的情况有: 1、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 2、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与其结婚的; 4、欺骗对方拿结婚证的; 5、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一起生活的; 6、包办、买卖婚姻没有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行为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夫妻生活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有什么 1、去法院起诉;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离婚起诉书标准格式》) 2、法院审理阶段; 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判决;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该内容由 张银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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