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会进行判离吗 |
释义 |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而女方不同意男方起诉离婚跟夫妻最后是否离婚没有必然联系,只要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就不会判决离婚。 一、女方怀孕了可以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二、老婆不愿意生孩子可以提出离婚吗? 妻子不想生孩子,丈夫可以起诉离婚。 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尤其是男方的生育权必须建立在双方一致同意生育的基础之上。倘若女方不同意生育,必将导致男方的生育权暂时无法实现,破坏夫妻感情。在此情况下,法律虽然不能强制女方配合男方实现生育权,但若因生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允许男方以此为由提出离婚请求。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有哪些技巧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技巧:一是原告要有充足有力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二是原告要有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也无法挽回夫妻关系,只要原告能够符合上述要求,那么法院就会依法判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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