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
释义 | 医疗纠纷要按如下方式起诉:第一步,当事人应当准备原告的身份证明、被告的主体证明、起诉状、医疗病历资料、鉴定结果(死亡证明)等材料。第二步,向法院递交前述材料,法院确认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案件受理后,即完成起诉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医疗纠纷要怎么起诉 1、医疗纠纷应该在疗纠纷发生地所属当地法院起诉。2、起诉:(1)发生医疗纠纷时立即要求院方封存病历保存证据。(2)找专业人员分析整个治疗过程,重点确认治疗过程中有无医疗过错。(3)分析医疗过错是否造成患者损害,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知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4)根据过错及损害情况计算要求赔偿的数额。(5)写诉状、准备证据材料、法院起诉。(6)法院起诉后首先要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认证,如果双方都认可证据的真实性,下一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法院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根据相关法律与具体情况作出裁定。 医疗纠纷要怎么起诉医院? 医疗纠纷起诉医院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收集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证据材料,并起草起诉状;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状; 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判决、执行。 医疗纠纷处理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怎么起诉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医疗纠纷要如何起诉医院? 医疗纠纷起诉医院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收集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证据材料,并起草起诉状;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状; 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判决、执行。 医疗纠纷处理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民法典医疗纠纷怎么起诉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刘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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