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过户是否需要公证? |
释义 |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规定,继承房产需要持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注销被继承人户籍,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最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书、公证文书等文件。 法律分析 一、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根据该规定,继承房产在办理过户时必须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二、如何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如果有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无需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注意:有遗嘱的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结语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继承房产过户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具体办理步骤包括注销被继承人户籍、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等。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继承人身份证件等。有遗嘱的还需提交已公证过的遗嘱。办理过户手续前请确保所有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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