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后至侦查结束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束的,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某些特殊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仍不能结束调查的,可以延长两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