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享受可能会产生影响。如果离婚前,夫妻共同缴纳过社会保险,则在离婚后,应该平分双方的社保积累。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未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纳不足,则另一方无法平分该方的社保积累,可能会导致该方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后,共同生活的夫妻对于子女的抚养关系和财产关系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共同缴费的社会保险费用,应当平分;凡是他人名义所缴费用,以及不属于夫妻共同缴费的,不得平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养老保险法》第十四条:在城镇就业的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和缴费时间,可以共同计算。其中,夫妻一方在缴费期间内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另一方计算的缴费年限内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