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身份证掉了补办的方法:首先,当事人应当及时申报挂失。然后,当事人应当交具户口本等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补领,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