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二、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在中国,房地产登记是房地产权属取得和变动行为生效的要件,但房屋租赁登记是否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学术看法却有争议。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人则认为不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里并没有规定,登记后租赁合同才生效,只是称“备案”。显然房屋租赁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备案于政府部门,以便监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所以,房屋租赁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是起到备案的作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16: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