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购买重疾险时,我没有告知过去曾经患过急性心肺功能不全,现在出现了相关症状,能否获得理赔?
释义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属于合同关系,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可能面临理赔风险。但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未如实告知病史”属于免除保险责任的情形,则仍可以获得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致使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合同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与合同目的有关的情况和对合同效果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况。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解释(二)》第八十二条:保险合同中未约定未如实告知病史属于免除保险责任的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结论: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属于免除保险责任的情形,被保险人仍可获得重疾险理赔。但如果保险合同中有约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建议购买保险前要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以免产生理赔风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2: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