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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有: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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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3:5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