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代表,负责决策和管理。除股东大会规定的权力外,董事会可决定其他事项。董事会必须遵守公司法定代表的限制,不得从事无关活动,不得超越授权范围。若与股东大会决议冲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并改选董事会。 法律分析 董事会的职责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职权限制为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董事会不得超出股东授与他们的权限范围行事;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与董事会的决议发生冲突,应以股东大会的决议为准,股东大会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以致改选董事会。 拓展延伸 董事会职责与权力:探索企业治理的关键要素 董事会作为企业治理的核心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权力。其职责包括制定企业的战略方向、监督管理层、保护股东权益等。董事会的权力体现在决策权、任免权、监督权等方面。通过有效行使职责和权力,董事会能够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运营。在企业治理中,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被视为关键要素,决定着企业的战略执行、风险管理和透明度等方面。因此,建立健全的董事会职责与权力体系,加强董事会的监督和治理能力,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董事会作为企业治理的核心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权力。有效行使职责和权力,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运营。建立健全的董事会职责与权力体系,加强监督和治理能力,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