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婚前房子妻子有权居住嘛? |
释义 | 有。婚前房子配偶是有居住权的,但是居住权的使用期限等需要合同约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一般是可以在房屋所有者婚前所购房屋内一直居住的。但是,如果房子所有者死亡,则此时该房产发生继承,如果另一方能继承相应的份额,自然根据该份额而享有相应的居住权。 如果双方离婚,由于是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法分得份额,因此此时另一方也就丧失了该房产的居住权。 居住权作为一种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居住权的主体范围一般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 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不可转让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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