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庭审过程有哪些有哪些 |
释义 | 仲裁开庭流程如下: (1)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 (3)开庭调查; (4)举证、质证、当事人辩论; (5)调解,裁决。 二、仲裁庭审调查内容 1、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2、被申请人的答辩; 3、当事人出示自己的证据,由另一方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进行质证; 4、仲裁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案情; 5、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主持下可以相互发问 三、仲裁庭审的原则及效力 1、仲裁必须开庭进行; 2、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继续申请仲裁; 3、当事人自愿调解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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