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影响。报考国家安全机关、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款项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1.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