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比较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
释义 |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两种制度的区别:1、含义不同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2、目的不同宣告失踪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的问题;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3、保护对象侧重点不同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4、公告期限不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除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公告期为3个月以外,公告期为1年。5、申请人不同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无顺序的限制;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严格的顺序限制。 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认定: 宣告死亡的条件《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宣告死亡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终结之日起计算。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宣告失踪人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失踪人的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寻找失踪人公告期限届满仍无失踪人生存消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决之日期为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此类事例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等,等两年没有必要,只要有关机关的证明即可。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从失踪的次日起满四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宣告失踪的判决即是该公民失踪的证明。宣告失踪的条件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客体条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以上就是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民法典》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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