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面对家暴该怎么办 1、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途经维权: (1)受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等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受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等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4)配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二、家庭暴力的表现有哪些 (一)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二)精神迫害式。用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三)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 (四)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五)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