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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适用房买卖后 综合第价款谁拿钱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经济适应房的综合地价款是专门针对经济适用房转让时需要缴纳的一项费用,原则上由出售人承担,但是市场上出售人登记出售的价格一般是指净得价,所有税费由购买方承担,当然具体由谁承担在签订合约之前可以相互协商,协商一致后在合同里明确约定支付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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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