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经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得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更不得计入执行期。 一、管制应该怎样执行? 管制的具体执行如下: 1、管制的期限为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2、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4、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一般犯什么罪会被管制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的规定处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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