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男方给女方买车离婚后算谁的? |
释义 | 结婚前男方给女方买车离婚后算女方的。领证之前男方买的车写的女方的名字的,如果双方有书面的约定,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如果没有约定,该车是婚前买的,写了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车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结婚前男方给女方买车属于单方赠与行为,只要赠与条件成立,赠与就生效,该车就是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离婚时,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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