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亲兄妹不是直系亲属,属于旁系亲属。直系血亲是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辈血亲(自己所生育的),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直系亲属定义、范围比较模糊,一般认为直系亲属的范围广于直系血亲,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直系亲属不仅包括自然血亲还包括拟制血亲,直系血亲只包括自然血亲。 2、直系亲属包括部分直系血亲和配偶。 3、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 可见对于直系亲属是否包含公婆或兄弟姐妹是法的价值判断的结果,没有一个可以固定的范围。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实施细则》 第二条 除有国家特殊规定外,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五)因收养和过继所形成的拟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