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购书的定金能退。存在下列情形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无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给别人; 3、因合同条款未达成协议的。如果卖方对房屋信息表达模糊,无法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卖方修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仍未订立。例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商品房项目未能按原约定建设或建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