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意外保险理赔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人身意外保障:由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或永久性伤残,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赔付的保险金额。 2、医疗费用保障:在旅途中因意外伤害而导致使用的医疗费用开支。建议在购买旅游意外险时首先完善旅游意外保险应包括“国际医疗支援”服务条款,如果不幸在旅游地发生严重事故,被保险人人可享用国际医疗队伍的服务;例如紧急医疗运送或送返原居地等。还需要注意旅游意外险是只保障因意外造成之医疗开支,还是可以同时保障在旅途中因疾病而带来的医疗支出。 3、个人财物保障:保障在旅又途中,财物因意外损毁或被盗窃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4、个人法律责任保障:在旅途中被保险人因疏忽而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而被追讨索偿的保障。当然由于不同的保险公司发出的保单这项个人法律责任保障条款可能有异,因此保障范围可有不同。综上所述,旅游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了:人身意外保障、医疗费用保障、个人财物保障、个人法律责任保障。 成都办理旅游签注有哪些条件 申请对象: 1、成都户籍居民; 2、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及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在我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3)其他人员。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备案地非我市的登记备案人员除外):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 (3)其他人员。 5、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旅游意外伤害会赔多少钱 没有具体数额。 一般范围如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旅游纠纷有哪些投诉途径 1、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消费者在旅游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消费者投诉的情形有哪些 一、旅游消费者投诉的情形有哪些1、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只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游活动中发生的投诉。消费者必须是旅游活动中的直接利益关系者。必须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2、法律依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消费者投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应及时投诉,并出具所购商品的有效发票,保修卡等物证,只有在有效“三包”期内并具有有效发票等凭证的商品才能享有“三包”权利;2、应实事求是的反映所购商品时出现问题的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审理投宿时曾发现有些消费者因气愤或怀有不正当目的,故意隐瞒、夸大或缩小事实,给解决问题低俩困难;3、应保持所购商品的原样,不能私自拆卸所购商品。“三包”规定申明:因非保修单位拆卸、损坏的商品不实行“三包”,而经私自拆动的商品较难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方;4、不无理取闹,刁难对方,应认真听取行政部门的调节意见,在有关法规,法规的基础是解决问题。 旅游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1.旅游纠纷解决方式: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旅游法》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三条,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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