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予以警告、罚款、拘留、治安拘留或者吊销、撤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有殴打他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的。因此,对于有过暴力犯罪记录的人,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累犯:(一)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再次犯罪的;(二)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因此,若某人曾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再次犯罪的,应被认定为累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