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叫法: 一、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中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法定代表人属于员工范畴; 二、但在外部关系中,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与法人的关系不是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其代表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因此不需要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外部职务行为是法人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 四、法人不得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管理企业的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 3、从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4、生产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5、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