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劳动仲裁的主旨是:申请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仲裁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和仲裁审理等步骤。 法律分析 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由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 2、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申请的,应同时提交近亲属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属个人申请的应提交个人书写的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书中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害经过、受伤部位、伤害程度等)。 工伤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2、审查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七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 3、仲裁准备。包括组成仲裁庭、对应当回避的相关人员作出回避决定、调查取证、拟定仲裁方案; 4、仲裁审理。包括通知当事人、先行调解、开庭裁决、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期限。 结语 工伤劳动仲裁需准备:1、劳动关系证明;2、医院诊断及出院证明;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流程:1、申请;2、审查受理;3、仲裁准备;4、仲裁审理。仲裁委员会将公正处理案件,确保当事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