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在职人员合同的方法 |
释义 | 在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的法律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强制措施,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劳动者主动解除,也可以由用人单位辞退。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双方的意愿和行政命令。 法律分析 在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解除劳动合同是履行合同的一种行为,通过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反映了劳动者和单位双方的意愿 辞退职工则是用行政手段根据单位一方的意愿终止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命令的性质。目前,辞退限于违纪职工。有空的时候你可以多看一些关于职场方面的文章,像六度伯乐网就很不错。 通过对于上文内容的总结可以看出,针对在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该问题来看,需要与接触的主体进行关联。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双向的行为,其中包括用人单位的辞退。但是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劳动者最为主体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关系提前消灭的法律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而辞退则是用人单位根据某种原因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劳动者一方解除,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一方解除。因此,在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意义与具体情况有关,需要根据双方的意愿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九条 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经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档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三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