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婚登记是否可以算出是离婚 |
释义 | 离婚后再婚的夫妻,其结婚证上不会显示夫妻双方是再婚,再婚的带齐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一、二婚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二婚再婚需要的证件包括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属于内地居民再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证登记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结婚证登记办理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集体户口要怎么办理结婚证 集体户口办理结婚证要带齐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双方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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