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吗,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大多将悬赏广告视为要约。悬赏广告要区别于一般广告,是以种特殊形式存在的。指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发布并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的奖励。悬赏人公开声明向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要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条件,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辨证的讲若对方变更了要约人的条件,则构成反向要约,原来的要约视为失效。 一、发出要约需要哪些条件? 1、具体包括: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要约邀请是指什么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诱惑,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准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为对方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如发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是要约邀请。 但是,如果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则视为要约。 因为要约邀请只意味着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发送给任何不特定的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说明。无论是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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