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了想子女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探视权,也就是可以看孩子。离婚了想孩子的,证明这一方没有孩子的直接抚养权,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以要求对方配合行使探视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