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彩礼的归属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1.赠送女方父母的或婚前男方赠送的彩礼归女方;2.婚后给的彩礼为夫妻共同财产;3.双方未办登记手续或未共同生活且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退回。彩礼为婚前赠送,一般归女方所有。起诉离婚彩礼钱需根据以下情况审判:(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或是结婚登记前男方给女方的,则应归女方所有;(2)如果是一般情况下或者是办理婚姻登记後给的彩礼,则属於夫妻共同财产;(3)如果查明属於双方当事人在起诉阶段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此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属於婚前给付後来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应该满足要求退彩礼方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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