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行动准则,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本质和宗旨。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形成于建军初期。 1927年9月,毛泽东发动和领导湘赣边界 秋收起义 ,要求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 同年10月,在江西省遂川县荆竹山动员部队向 井冈山 进发时,规定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 1928年1月,部队进驻 遂川 县城,分散到县城周围农村发动群众时,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 同年3月底,部队到达 湖南省 桂东县 沙田村。 4月初,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将“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改为“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条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