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如下事项:1、申请机关限定。即只能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2、婚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般需夫妻共同办理才可以;3、公证并不代表绝对正确,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是可以撤销公证的;4、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你好问一下针对于婚内财产公证要注意哪些事项 婚前财产公证应当注意如下的事项:1、对于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过程中,要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2、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等。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我想请教一下婚内财产公证要注意哪些事项 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要注意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财产的归属作出明确约定;注意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的清偿作出明确约定;注意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请问一下关于婚内财产公证需要几天时间 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是需要十五个工作日,但是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请问一下关于婚内财产公证是必须的吗 婚内财产公证不是必须的,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对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进行协商约定一致后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我想问一下当事人不在的时候如何公证财产 进行财产公证的方式:首先,申请人应当准备本人身份证、财产权属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该内容由 张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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