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注意:审查协议内容确保双方无争议、收集购置财产的证明材料、审查申请原因、检查财产权利凭证、约定财产无产权纠纷、公证词中载明协议生效时间。 法律分析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确保约定的财产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2、对于没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的付款证明材料。 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所提供的财产权利证明,确保约定的财产没有产权纠纷。 5、对于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要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明确协议生效的时间,即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公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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