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分配协议怎么写 |
释义 | 书写遗产分割协议时,只需要明确被继承人的遗产有哪些,同一顺序继承人有多少,这些遗产的具体价值是多少,继承人如何分配。如果有不可分割的部分,如不动产,几人之间是如果协议补偿。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是享有同等继承份额的。 一、配偶子女遗产继承比例是如何的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二、出嫁女儿的遗产继承给女儿可以吗? 只要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女儿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继承权和是否是女性,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被继承人的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并不因为女儿出嫁而失去继承权。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均分,如果有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照顾义务,在遗产分割时适当多分; 在被继承人生前有赡养能力而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适当少分或不分。 三、父亲去世我可以继承爷爷遗产吗 父亲去世其儿子可以继承爷爷遗产,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但是如果长辈立有遗嘱的,则优先依照遗嘱分配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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