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机动车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八年到十五年不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对非营运类的汽车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但对行驶里程有要求。达到报废标准后,车辆必须按照程序报废,国家会给车主一笔补贴。超过年限想继续使用的,要提出申请,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根据车辆类别不同,车辆报废的时候车主拿到的补贴款金额也不一样。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