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一、没领证生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指的是彼此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情形。根据定义,要构成事实婚姻,需符合几个要件,1、双方均无配偶,否则构成事实重婚而非事实婚姻;2、双方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居住;3、双方均具备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的条件,如达到法定婚龄等;只要符合上述规定,那从法律上就可以认定事实婚姻的存在。 二、没有登记结婚但是有孩子受法律保护吗 事实婚姻有孩子,不一定受法律保护。 法律上承认的事实婚姻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除此之外,其他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事实婚姻的可以离婚吗 事实婚姻可以调解离婚,构成事实婚姻的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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