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结婚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办理涉外结婚手续的流程: 1、内地居民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应当出具有效护照,港澳台居民应当出具有效通行证等材料,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材料,对符合要求的,通知缴费,并发给结婚证。 一、需要带什么证件才能办理离婚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离了婚再婚的领证需要什么材料 离了婚再婚的领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双方居民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等。 二婚办理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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