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静海区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权归属 1、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根据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双方的情况予以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4、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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