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夫妻二人都有离婚自由,即便男方不愿离婚,如果女方有离婚的意愿,仍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但是否能离婚成功,具体要看夫妻二人之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并且不可挽回。一般来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对男女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能调解成功,那么不会判决二人离婚;如果调解无效的,就会判决二人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