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离婚的相关规定,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不影响女方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因为离婚诉讼的选择,就是婚姻一方当事人就可以提起的,不需要得到其他人的同意。只有协议离婚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并将夫妻财产、债务以及子女问题安排妥当之后才能离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