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海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如下:1、走私犯罪案件。例如: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及其他方便的案件。海关其他部门、地方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武装掩护走私以及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案件;2、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置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