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精神病结婚是无效婚姻吗 |
释义 | 根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取消了婚前患有不宜结婚且未治愈的疾病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况。新规定要求一方若患有重大疾病,必须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如果隐瞒了实情,对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 不是。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中取消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拓展延伸 精神病人的婚姻是否会影响法律效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的婚姻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或影响。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域,如果精神病人在婚姻登记时被认定为无法理性地行使婚姻权利,婚姻可能被视为无效。这是基于保护精神病人自身利益和婚姻关系的考虑。然而,其他司法管辖区域可能采取更灵活的立场,认为精神病人也有权利结婚,并将其婚姻视为有效。因此,精神病人的婚姻是否会影响法律效力,取决于具体的法律体系和司法解释。必须仔细研究和了解适用的法律规定,以确定精神病人婚姻的法律效力。 结语 《民法典》取消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根据新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精神病人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具体的法律体系和司法解释,需仔细研究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精神病人婚姻可能有不同限制或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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