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猝死在宿舍谁的责任 |
释义 | 员工在宿舍猝死,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公司需要承担支付赔偿的责任,公司需要《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支付费用。 一、公司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谁 首先,通常来说,工伤事故赔偿主体为工伤保险基金。但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所有工伤赔偿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自行承担并向工伤职工支付。其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综上所述,根据不同的情形,工伤事故赔偿主体可以是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 二、劳动者受工伤后如何赔偿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相关工伤权益的保障问题应是首先最关心的问题,如果因工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依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获取如下赔偿: 1、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话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及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项目。 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即便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用人单位未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给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 临时工发生工伤且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提交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去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若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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