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转移财产的占有;标的物不同,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等。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或质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对该抵押或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