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00元东西被偷了可以报警吗 |
释义 | 公安机关经初查,确实被盗300元的东西,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内受理调查的。丢失300元应及时,公关受理后依法按政案件程序进行勘验调查 一、串标围标去哪个部门举报 投标过程中发现围标,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正式受理后,招标采购程序应暂停。 2、举报受理后,招标采购程序原则上不停止。 3、投诉或举报情况属实,招标采购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或行政处罚。 4、虽未投诉或举报,但在调查中发现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一并进行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移交有权部门处理。 二、民事纠纷可不可以去派出所直接立案 民事纠纷,因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因此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公安机关主管治安或者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能介入民事纠纷。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判决的,法院只是就双方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处理,但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对方应负的刑事责任。如果对方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的,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被撞后司机跑了怎么办 1.报案,被害人及其家属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2.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配合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检验鉴定以及其他的调查取证,确定事故的责任; 3.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过调查取证后,认定驾驶人触犯了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4.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交通事故中驾驶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 5.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应当在刑事案件(交通肇事)立案后及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肇事者)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十七条对于违法行为案发现场,必要时应当进行勘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判断案件性质,确定调查方向和范围。 现场勘验参照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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