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基金会所有登记股东捐赠的股权。 二、国际社会团体、企业、商社及个人的捐赠和赞助; 三、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 四、购买债券和企业股票的收益;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其它合法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四条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第四十八条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