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购房者可以拿着土地证和有关证件到房管局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产证需要下列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购房者在使用所购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受理登记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