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加了女方名字有用。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离婚,双方就房屋可以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依法判决。对于婚前财产加上女方名字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