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婚姻中的子女抚养权归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涉外婚姻中,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常常出现。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应当以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利益最有利原则为基础,履行双方父母的监护和教育责任为目的,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无法协商一致,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作出裁决。如属于涉外婚姻,还需考虑双方国籍、居住地等因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应当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和教育应当由父母共同行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婚姻法》第十条双方当事人合意,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等各项事项进行协商和约定。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或者协商一致的内容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符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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